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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4月2日

套利賺的錢 -- 原來錢是這樣賺的(二十五)

如果我們來細分企業家賺的錢,仔細想想通常就只有兩種,一種是用"創造賺錢",創業家加入創新的行列,最後商業化賺錢,如(1)(2)。另外一種則是"套利賺錢",簡單的說,就是企業家從世界麼個地方發現商機,然後在自己國家補滿那些還沒有人做的商機,它本身沒做任何創造的工作,也沒發明任何東西,還是能賺錢,拚的是執行力


說起套利賺的錢,上次我就看到一則舊新聞,大概就是空姐幫別人代購歐洲名牌包包,因為歐洲跟台灣的名牌包價格有顯著落差,於是空姐每次出發去歐洲時,都會幫忙代購,一次可以賺幾萬元,對收入不無小補,這就是簡單的套利行為,熟悉兩個區域的名牌包價格,來做套利的行為。不過,最後好像愈來愈多空姐做這事,加上代購網站愈來愈多,這套利的機會就已經消失了。此外,航空公司也禁止空姐利用職務做這額外業務。


從上面例子就可以發現,套利的方法,第一就是,你必須要視野寬廣,要有足夠的世界觀,可以橫跨不同國家來看待同一件東西,從資訊的落差看出商機。第二個就是,套利速度要快,現在資訊快速流通,很多人都在研究同一件事,套利的機會稍縱即逝,一旦速度比別人慢,被人領先搶佔,機會就會消失。說起套利,"山寨"其實就算是一種,中國是山寨之國,這我們都知道,中國網路公司市值如此龐大,卻都是山寨而來的,但其實山寨最厲害的,卻不是在中國,而是在德國,德國三兄弟,以Oliver Samwer為主導的Rocket Internet網路公司。


Rocket Internet這家網路公司非常奇特,因為它地處德國這重工業國家,優秀的人才都從事那些傳統精密元件和重工業,新興行業反而招不到人才,於是這家公司開始複製美國網路公司,它收集那些已確定有潛力的網路公司,移植到歐洲或東南亞等等這些區域。方法就是先確定哪些美國網路公司值得複製,他們特別請博士來收集這資訊,新創公司資訊收集多數是從那些知名科技blog或商業媒體報導,它們則定期來討論這些收集來的資訊。判斷準則大約就是,不去複製那些科技含金量很高的公司,也不去複製那些在地化很濃的網站,所以,它們主要複製以網路電子商務為主。


一旦選好要複製的網路公司,他們就會去當地尋找人才,以高薪水加股票吸引當地人才,在當地成立公司。因為這些網路公司的商業模式是已經確定的,所以,它們選取的人才就希望是個"執行人才",對數字管理都很敏感,在行銷方面,這家公司總部會對這些員工實施訓練,教他們如何在Google或Facebook上面做網路行銷。比較特別是,Rocket Internet會在不同的國家做一樣的事,所以,它橫跨不同國家,跨語言與文化,同時,對員工它也毫不手軟,一旦發現執行效率差,它就馬上停損,收掉公司,它定義清楚的KPI,執行效率非常果決,說它是"山寨之王"一點也不為過。


說起套利賺的錢,我們把富比世的富豪清單拿來研究就會一目了然,從清單看,美國富豪幾乎都是用創造來產生的財富,也就是它們都是因為創造而致富,而亞洲的財富幾乎都是"套利"造成的,有意義創造性企業家相當稀少。更恐怖的是,這些套利型企業家雇用大量優秀的年輕人去做套利行為,而這些年輕人本該做些更有創造性的工作,話說,如果大家都在套利,不從事創造性工作,雖然能賺錢,風險又低,但社會就會因此而停滯。就如同前面空姐買名牌包包套利案例,如果我們換個腦袋,空姐的思維是藉由去歐洲,吸收流行資訊,然後自己建立一個新包包品牌,當每個人都這樣想時,流行時尚中心可能就此轉移到亞洲。相反的,如果每個人只想代購,賺價差套利,最後,我們還是逃不出"工人的命運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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